各会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中“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受工信部委托,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组织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九批)》,并向全社会发布,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如有意向参与,请于2022年2月12日前将汇总表一份、申报书一份、电子版刻录光盘等一同报送协会秘书处,协会审核后统一报送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联系人:肖梅
电话:010-68396664
邮箱:cocia_kjw@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九批)推荐工作的通知(中轻联综合(2021)380号)
3、《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九批)》推荐书(升级消费品)
4、《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九批)》推荐书(创新消费品)
5、 升级创新消费品评价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