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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

China Oral Care Industry Association

关于开具口腔清洁护理产品《自由销售证明》的暂行管理办法

  • 2014-04-28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和交流的需要,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口腔用品协会”)多次应会员单位的要求开具《自由销售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了认真严肃地做好此项工作,切实对国家、对企业、对社会消费者负责,中国口腔用品协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申请开具证明的单位须提供如下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地区同级单位)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仅需首次申请时提供,过期后需提供更新版本);
    2、对其产品负有法律责任的书面《保证书》一份;
    3、产品已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范围的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仅需首次申请时提供,过期后需提供更新版本);
    4、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二、收费标准:
   (一)每1张证明:
    (1)内含1个产品,收取200元;
    (2)内含2-5个产品,收取500元;
    (3)内含6-10个产品,收费1000元;
    以此类推。
    (二)同一张证明,开具3份以内不另加费,开具3份(含)以上,每份加100元。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保证书(点击下载)